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6-06-01
5月19日,《湘西工作》2016第4期刊发花垣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隆立新署名文章《围绕“五个一”推进绿色发展》。全文如下:
围绕“五个一”推进绿色发展
花垣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隆立新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以林业为主体,以林业为抓手,从五个方面狠下功夫,把林业建设抓实、抓紧、抓细、抓出成效,构建文明富裕、山清水秀、生态宜居的美丽花垣。
坚定一个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目前,花垣县有林地面积73.4万亩,其中人工林面积近38万亩,且以纯林和中幼林居多,天然林、混交林较少,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不高,极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所以,无论从花垣的发展历史看,还是从现实的需要,都必须进一步坚定“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理念,以“既要金山银山,但也要保住绿水青山”的辩证逻辑,进一步提升对发展林业的认识;以“宁要绿树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的历史担当,毫不动摇地把保护生态放在首位,加快推进林业发展。
落实一个责任:党委政府是林业建设的主体
坚持高位推进。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在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入等方面确保领导力量到位、工作部署到位。严格责任考核。要把发展和保护森林资源责任制、森林防火责任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制纳入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内容,实行任期目标管理。创新工作机制。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社会参与"的原则,努力扩大政府资金投入,充分吸纳社会投入,积极争取信贷投入,争取上级更多林业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形成多渠道、多层面、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要把林业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制定发展规划,完善林业政策,创新管理模式,推动林业健康发展。要认真研究新常态下推进林业发展的方法和机制,探索推广企业投资、冠名开发、认管认养、共建捐建等运作模式。
坚守一道底线: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逾越
生态保护红线是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坚守生态保护红线是建设生态文明重要前提。2011年,县政府颁布实施《花垣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划定了森林和林地保护红线:即到2020年,全县森林保有量60978.0公顷以上,征占用林地总额控制在1200公顷以内,森林蓄积量189.54万立方米以上,林地保有量6720.0公顷以上,城市用地绿地率达40%、森林覆盖率达55%以上。各级政府要把林地管理提升到政府决策层面,严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大森林、林木、林地保护管理力度。
瞄准一个目标:实现地增绿、林增效、人增收、景增美
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加快造林绿化步伐,进一步提升城乡绿化水平。要全力抓好山上覆绿。突出狠抓石漠化治理、长防林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建设等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县域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生态治理和生态修复。大力推进身边增绿,突出狠抓县境内的209、319国道、吉茶高速、张华高速、花垣至里耶省道沿线和花垣河、古苗河、高岩河流域的造林绿化和生态造景,着力打造公路沿线生态走廊和河流、水库沿岸绿色风光带。全面开展全民植绿护绿,突出抓好城市绿化、景区绿化、道路绿化、机关院落绿化和秀美村庄建设,积极实施规划建绿、腾地造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等绿化工程。全面推行造林模式混交化,造林种苗良种化,树种选择多样化,绿地配置多样化。以林业生态扶贫攻坚为抓手,发展林业特色产业,进一步提升林业经济效益。大力实施生态保护脱贫,积极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湿地保护与恢复、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建设、森林抚育等6项重大生态保护工程。要突出抓好生态补偿脱贫,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公益林生态补偿调整机制,逐步扩大生态补偿面积,提高补偿标准和管护报酬,全面推进产业发展脱贫。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大力发展油茶、茶叶、花卉苗木、经济果林、林下经济等林业特色产业。大力推进林业产业规模化发展,积极推进产业精深加工,提高产品供给能力,延伸产业链条,提高林业产业和产品附加值。以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为抓手,发展生态旅游产业,进一步提升美丽花垣影响力。通过实施湿地原生境保护、湿地生态修复、打造湿地景观、弘扬湿地文化、开发生态旅游等具体措施,将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成为全国湿地保护与恢复的典范和全国知名的湿地生态旅游景点。着力打造边城茶峒风情小镇、古苗河大峡谷、紫霞湖生态休闲、蚩尤部落群、崇山老卫城五大旅游板块,辐射和带动全县,形成以自然山水风光、苗族文化体验、生态休闲度假、户外竞技探险等为主体的多元化、多层次生态文化旅游产业体系。
深化一项改革:全面深化林业改革
完善林权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加强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建设,通过鼓励林权流转、规范林权流转,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推动家庭经营、集体经营、联合经营、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共同发展,引导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林业融资政策。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衔接,完善林业担保、抵押贷款制度,积极开发林业信贷产品,拓宽抵押贷款业务范围,不断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逐步扩大林业贴息贷款规模,积极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投入林业产业发展。发展林业合作组织。以自愿组建、规范管理、市场化运作为基础,引导农民以林地、林木、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为纽带,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完善森林保险政策。积极推行森林保险财政补贴机制,建立林保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完善森林风险分类、森林防灾防损、森林灾损赔付等配套制度。积极创新森林保险产品,提高财政补贴比例,简化理赔手续,缩短理赔时间,提高赔付率。大力开展森林保险政策宣传,引导广大林农积极参与森林保险,扩大森林保险覆盖面,提高林农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力推进依法治林。大力加强林业普法工作,严格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快完善林业执法监督体系,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全民守法的林业法治环境,不断提高林业法治水平。